律师委托做移民亲子鉴定,需要委托书么
律师委托书
拟:
本公司______律师事务所(以下简称本所),特委托____(以下简称“受托人”),按照下述要求,就____(以下简称“本案”)实施移民亲子鉴定:
一、我们委托受托人对_____(委托事项)进行移民亲子鉴定,包括但不限于研究和收集证据,必要时就本案的相关事宜与移民中心联系;
二、受托人应当提供必要的帮助和协助,尽最大努力协助本所进行行政申请,并努力收集证据和事实,确保申请能够成功顺利通过移民中心的审核;
三、受托人应当对移民申请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客观事实问题,如是否拥有合法身份证书,婚姻、继承问题等均提供明确的可靠证据,以确保申请能够如期审批通过;
四、受托人有责任保护本所所涉及的私人信息及机密信息,不应在第三方的任何环境下对之进行泄露。
本所授权受托人实施上述事宜,特此委托书。
—— 此致
_____律师事务所
法定代表人:_______________________

律师委托做移民亲子鉴定,需要委托书
国家移民委托鉴定书
本委托书(以下简称本委托书)由下列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订立:
委托人:xxx
被委托人:xxx 律师
鉴定事宜:
移民亲子鉴定
本委托书所有条款各方已充分阅读,确认并同意遵守:
委托人向被委托人授权委托其代表委托人进行移民亲子鉴定,该委托是一项全权委托,包括但不限于:
(1)与当事人进行调查,证实移民亲子事实;
(2)进行相关报告的准备,确定(父亲/母亲)孩子是(父亲/母亲)亲子;
(3)负责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,以便于达到移民目的;
(4)解答有关部门对委托人进行亲子关系鉴定的任何问题。
被委托人在完成上述委托书的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尽职尽责,并有义务向委托人更新鉴定情况,被委托人必须负责向委托人索取有关鉴定报告的费用,以及其它一切必要的合法费用,这包括不限于鉴定的费用,申报费、律师费、行政手续费、银行手续费等。
本委托书一旦签署,则表示委托人同意,委托人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当事人单方承担,本委托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及国际条约的管辖。
本委托书签订日自 xxxx 年 xxx 月 xxx 日起生效。
签名
(委托人)
xxx
(被委托人)
xxx 律师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