亲子关系公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
亲子关系公证所需材料如下:1。本人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。
2.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加盖人事、劳资、组织专用章的证明材料。
证书内容见证书信函参考样本。
3.境外亲属身份证件复印件及相关函件等。
4.委托他人代劳的,受托人还应当提供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。
5.如有中间人证明的亲属关系,应提交中间人的身份证明和用人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。
扩展内容:1。亲属公证的管辖权。
亲属关系公证由当事人所在地公证处管辖。
2.亲属关系公证应提交的材料。
申请公证,当事人应当向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明,并根据记录提交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和有关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材料。
3.亲属关系公证审查的内容及应注意的问题。
公证处应审查以下内容:材料是否齐全,当事人之间的亲属关系是否真实合法,当事人使用亲属关系公证书的目的等。
003010规定:第二十五条申请公证的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,可以向其住所地、经常居住地、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提交。
申请涉及房地产的公证,应当向房地产所在地公证处提交;涉及不动产的委托、声明、赠与、遗嘱公证,可以适用前款规定。
第二十六条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公证,但遗嘱、生存关系、收养关系除外,应当自行公证。
参考来源:百度百科-亲属公证参考来源:百度百科-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。
